病有所醫、醫有所保,我國首個基本醫保參保長效機制來了。
首次對連續參保給出激勵政策、放開放寬參保戶籍限制、進一步擴展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共濟范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1日公布。
參保長效機制有哪些“硬舉措”?將給參保人帶來哪些“醫保紅利”?國家醫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新政可以概括為3項“兩個”。
——“兩個激勵機制”。
“連續參保有激勵”,對連續參加居民醫保滿4年的群眾,從第5年起每連續參保1年,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至少1000元。
“醫保基金零報銷有激勵”,對于當年沒有使用醫保基金的參保群眾,第二年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至少1000元。
據介紹,各地可根據當地情況適當提高獎勵額度,兩項激勵機制累計提高總額不超過所在統籌地區大病保險原封頂線的20%。
“激勵機制聚焦大病保險,兼顧了基本醫保的公平和效率。”中國醫學科學院醫學信息研究所副研究員郭珉江認為,通過設立激勵機制對大病等高費用負擔進行補償,促進公眾連續參保。
——“兩個放開放寬”。
意見明確放開放寬參保戶籍限制,提出推動外地戶籍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在常住地參加居民醫保,確保兒童及時便捷參保。
此外,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共濟范圍進一步擴展。根據意見,職工醫保個賬共濟范圍擴展到近親屬,即從此前的配偶、父母、子女拓展到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同時推動共濟地域逐步擴大,探索跨省個賬家庭共濟。
——“兩個等待期”。
根據意見,除新生兒等特殊群體外,對非集中征繳期繳費參保人員、斷繳人員再參保明確固定和變動待遇等待期規則,其中固定待遇等待期為3個月,變動待遇等待期則是每多斷繳1年增加1個月。等待期里發生的醫療費用醫保將不予報銷。
國家醫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如果不采取必要的約束措施,在生病時才參保繳費并且馬上享受待遇,這對其他參保群眾來說是不公平的。
為了維護參保人利益,參保人員可以通過繳費方式修復變動待遇等待期,但不能修復固定待遇等待期。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醫保參保長效機制中的政策均是從2024年繳費參加2025年基本醫保算起,不受此前參保繳費情況的影響。
讓醫保基金真正用于群眾看病買藥、減輕就醫負擔是醫保政策的“最終靶點”,世界最大的基本醫療保障網正不斷織牢織密。(記者 彭韻佳 徐鵬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