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3月26日電 (記者 白劍峰)國家衛生健康委日前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投訴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提高醫療機構投訴處理規范化、科學化、法治化水平,推行接訴即辦模式,改善醫療服務,提升患者滿意度。
《通知》指出,建立患者訴求快速響應機制,及時回應患者急難愁盼問題,做到投訴有接待、處理有程序、結果有反饋、責任有落實、問題有改進、服務有提升,引導患者依法維權,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構建和諧醫患關系,維護正常醫療秩序。
《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完善投訴管理組織框架,設置醫療機構、投訴管理部門、科室三級投訴管理機制;標準化設置投訴接待場所,明確人員崗位和安全防范要求;強調醫療機構要加強人文關懷,改善醫患溝通,注重患者隱私保護,提升醫療質量,從源頭減少醫療糾紛;暢通投訴渠道,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建立多種投訴溝通渠道,方便患者表達訴求,同時強調首訴負責制,明確接待投訴的部門、科室工作人員應當積極主動處理好投訴事宜;要求醫療機構規范投訴接待,明確投訴接待人員接待要求和投訴情況核實;嚴格落實投訴反饋時間,聚焦重點問題、重點科室和重點環節,開展投訴原因分析處理,持續提升醫療服務水平;要求醫療機構要定期對院內投訴情況進行通報,并將科室和醫務人員投訴情況作為績效考核、評先評優等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依據。
《通知》要求,加強投訴反饋。醫療機構投訴管理部門接到患者投訴后,要堅持快速及時響應原則,能當場核查處理的,應當及時查明情況,現場處理和反饋;不能當場處理的,在規定時限內將處理情況或處理意見反饋投訴人。
《人民日報 》( 2024年03月27日 13版)